发布时间:2024-11-10 浏览量:次
各位2025届毕业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现进行我校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预评工作,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和预评。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5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2次/项(含)以上。(注:①学生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项目,或参与导师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视为符合其他相当奖励;②由校团委分配名额、学院评选的学生干部,视为校级荣誉;③研究生参与的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视为符合其他相当奖励。)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文科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2B以上期刊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2A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研究生在SCI、E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①导师一作、研究生二作的发明专利,学生可视为一作;②论文为中文2B及以上期刊的,视为符合论文发表要求。③导师一作、研究生二作的论文,学生可视为一作。论文要有检索报告,专利要有授权证书)
四、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1、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培养单位指标。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不再另增指标。
1. 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
2.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金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3. 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4. 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
5. 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且排名前五(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6. 在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含)及以上且排名前四(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
六、优秀毕业生名额推荐分配表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省、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前5%推荐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毕业生目前在校人数测算,拟评选82名研究生为省优毕业生,165名研究生为校优秀毕业生,我院省优毕业生名额9人,校优毕业生名额18人,具体分配指标如下。
研究所 | 毕业班人数 | 省优推荐名额 | 校优推荐名额 | 总名额 |
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研究所 | 35 | 2 | 3 | 5 |
装备监控与智能运维研究所 | 95 | 5 | 10 | 15 |
激光加工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 49 | 2 | 5 | 7 |
合计 | 179 | 9 | 18 | 27 |
说明:省优毕业生82名为预评名额,最终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评选程序
1、学院于11月初审议评选方案。
2、学工办发布预评选通知,学生自主申请,其申报材料在导师、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于11月12日前提交给学工办。(注:凡是在12日之前取得的成果均可以上报,逾期将不再接受新增。)
3、学工办对各项材料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自主申报同学名单反馈给各研究所,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研究所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所负责人除外,不少于三人)、研究生辅导员和党建指导老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注意回避原则),并将推荐结果反馈给学工办。
5、学院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对推荐流程及结果进行审议,拟定在11月23日前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确认名单上报党委会进行审议。
6、学院将初评名单送交研工部,报学校审批;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公布。
八、材料上交
1.省优候选人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证明材料(附件5);
2.校优毕业生候选人需填写《51吃瓜网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证明材料(附件5)。破格还需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3.《51吃瓜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4.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单(由学科办老师盖过章的毕业生成绩单为主)、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要有图书馆检索报告,专利要有授权证书。
5.省优登记表、校优登记表、证明材料;省优登记表、校优登记表+破格证明、汇总表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到邮箱648277453@qq.com,请于11月12日前提交给学工办孙老师处,命名“姓名+导师+研究所+25届研究生省/校优预评”,逾期不候。
九、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3.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学院录入省就业系统的毕业生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51吃瓜网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