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2 浏览量:次
各位师生:
近日,市交警部门加大对二轮电动车的管理力度并发布严管通告,现转发给各位师生:
1、驾驶二轮电动车带一人者予以罚款20元(带12周岁以下儿童除外免罚)。
2、驾驶二轮电动车带2人(含)以上或从事非法运营等车辆,予以现场扣留,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均划入机动车范畴),对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1)对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予以罚款并处拘留;(2)对持机动车驾驶证的但不具准驾资格的,处罚款并记12分处罚。
请广大师生相互告知,自觉遵守交规,注意行车安全!
保卫处
2016年3月21日